问题 问答题

史密斯2006年2月1日白美国来华,9月1日离境,史密斯担任某外国企业副总经理自 2006年1月1日起任期两年,境内企业每月支付20000元,境外企业每月支付10000美元(已在境内企业中列支);麦克尔为境外企业雇员,2006年8月1日临时来华工作,境内企业支付20000元,境外企业每月支付6000美元,未在境内企业中列支,2006年9月 1日离境。 要求:请计算史密斯和麦克尔8月份应纳的个人所得税。(汇率:1:8.2726)

答案

参考答案:

解析:(1)史密斯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20000+10000 × 8.2726-4000) × 40%-10375= 29115.4(元) 史密斯为高级雇员来华工作超过183天,在华工作期间境内外工资、薪金所得均应纳税。 (2)麦克尔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20000+6000 × 8.2726-4800) ×35%-6375]× 20000÷69635.6=4686.53(元) 境外企业每月支付6000美元,未在境内企业中列支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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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