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题:
A公司于2007年1月1日开始研发某项新型技术,在研发过程中发生各种支出总计80万元,其中,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为50万元。2007年12月31日,该项新型技术达到预定用途。按照税法规定,A公司上述研发支出中费用化部分可以按150%于当期加计扣除,对于资本化支出按150%在以后期间按期摊销。无形资产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使用寿命为5年,预计无残值,摊销方法及年限等与税法上相同。A公司2007年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2008年及以后各期适用的税率为25%。A公司2007年和2008年实现的税前会计利润分别为500万元和800万元。A公司在2007年及2008年没有发生其他纳税调整事项,假定无形资产从2008年1月开始摊销。
要求:
(1)确定无形资产的入账价值并做相应的会计处理;
(2)计算2007年的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余额,并做相关会计处理;
(3)计算确定2008年的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余额,并做相关会计处理。
参考答案:
(1)2007年12月31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其入账价值为50万元。
借:无形资产 50
管理费用 30
贷: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50
——费用化支出 30
(2)2007年12月31日
应纳税所得额=500-30×50%=485(万元)
应交所得税=485×33%=160.05(万元)
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为50万元,计税基础为75(50×150%)万元,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5万元,但因无形资产初始确认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所以不需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借:所得税费用 160.05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60.05
(3)2008年12月31日
应纳税所得额=800-75/5+50/5=795(万元)
应交所得税=795×25%=198.75(万元)
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为40万元,计税基础为60万元,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余额20万元,但因无形资产初始确认时没有确认递延所得税,所以这时也不用转回递延所得税。
借:所得税费用 198.75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9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