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名词解释

公害

答案

参考答案:

“公害”这个词最早出现在日本1896年的《河川法》中,原是与“公益”相对的用语,指河流侵蚀、妨碍航行等危害。后来,在日本1967年《公害对策基本法》中,将“公害”定义为:由于事业活动和人类其他活动产生的相当范围内的大气污染、水质污染(包括水的状态以及江河湖海及其他水域的底质情况的恶化)、土壤污染、噪声、振动、地面沉降(采掘矿物所造成的下陷除外)以及恶臭,对人体健康和生活环境带来损害。后来,日本的其他法律又规定,妨碍日照、通风等也是公害。

在中国,1978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首次使用了“公害”这个词。这部宪法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国 * * 护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197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也有“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规定。所以,在中国凡污染和破坏环境对公众的健康、安全、生命及公私财产等造成的危害均为公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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