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甲公司收购中国境内乙公司部分资产,价款为160万美元,并以该资产作为出资与丙公司于2005年4月1日设立了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甲公司支付乙公司购买金的下列方式中,符合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甲公司于2005年6月30 日l向乙公司支付80万美元,2006年3月30日支付80万美元
B.甲公司于2005年9月30日向乙公司支付100万美元,2006年6月30日支付60万美元
C.甲公司于2006年3月30日向乙公司一次支付160万美元
D.甲公司以2005年6月30日向乙公司一次支付160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