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张三、李四、王五各出资20万元,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其中,张三、李四的出资为现金,王五的出资为工业产权。公司成立后,又吸收赵六出资现金20万元入股。两年后,该公司因经营不善,拖欠巨额债务。法院在执行中查明,王五作为出资的工业产权仅值10万元。又查明,王五现有可执行的个人财产5万元。下列表述中,( )符合我国法律规定。

A.王五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待王五有财产时再行补足
B.王五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张三、李四补足
C.王五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张三、李四、赵六补足
D.王五无须补交差额,其他股东也不负补足的责任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 《公司法》第3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单项选择题
问答题

背景:
某大型防洪工程由政府投资兴建。项目法人委托某招标代理公司代理施工招标。招标代理公司依据有关规定确定该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招标公告在当地政府规定的招标信息网上发布。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担保可采用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方式担保。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投标有效期为60天。
项目法人对招标代理公司提出以下要求:为避免潜在的投标人过多,项目招标公告只在本市日报上发布,且采用邀请方式招标。
项目施工招标信息发布后,共有9家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项目法人认为报名单位多,为减少评标工作量,要求招标代理公司仅对报名单位的资质条件、业绩进行资格审查。开标后发生的事件如下:
事件1:A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8000万元,为最低报价,经评审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事件2:B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8300万元,在开标后又提交了一份补充说明,提出可以降价5%。
事件3:C投标人投标保函有效期为70天。
事件4:D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投标函盖有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印章,但没有加盖项目负责人的印章。
事件5:E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附有各方资质证书,但没有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事件6:F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8600万元,开标后谈判中提出估价为800万元的技术转让。
事件7:G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最高,故F投标人在开标后第二天撤回了其投标文件。
问题:

G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有效对其撤回投标文件的行为,项目法人可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