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政工程项目施工合同价为560万元,合同工期为6个月。施工合同规定如下:
1.开工前业主向施工单位支付合同价20%的预付款。
2.业主自第一个月起,从施工单位的应得工程款中按10%的比例扣留保留金,保留金限额暂定为合同价的5%,保留金到第三个月底全部扣完。
3.预付款在最后两个月扣除,每月扣50%。
4.工程进度款按月结算,不考虑调价。
5.业主供料价款在发生当月的工程款中扣回。
6.若施工单位每月实际完成的产值不足计划产值的90%时,业主可按实际完成产值的8%扣留工程进度款,在工程竣工结算时将扣留的工程进度款退还给施工单位。
7.经业主签认的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完成产值如下表所示:
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完成产值表
时间/月 | 1 | 2 | 3 | 4 | 5 | 6 |
计划完成产值 | 70 | 90 | 110 | 110 | 100 | 80 |
实际完成产值 | 70 | 80 | 120 | |||
业主供料价款 | 8 | 12 | 15 |
[问题]
参考答案:1.工程预付款为:560×20%=112(万元)
保留金为:560×5%=28(万元)
2.第一个月:
签证的工程款为:70×(1-10%)=63(万元)
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为:63-8=55(万元)
第二个月:
本月实际完成产值不足计划产值的90%,即(90-80)÷90=11.1%
签证的工程款为:80×(1-10%)-80×8%=65.60(万元)
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为:65.6-12=53.60(万元)
第三个月:
本月扣保留金为:28-(70+80)×10%=13(万元)
签证的工程款为:120-13=107(万元)
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为:107-15=92(万元)
3.合同终止时,业主已支付给施工单位的各类工程款为:
112+55+53.6+92=312.60(万元)
4.(1)已购特殊工程材料价款补偿50万元的要求合理。
(2)施工设备迁移费补偿10万元的要求不合理。
应补偿:(560-70-80-120)÷560×10=5.18(万元)
(3)施工人员迁移费补偿8万元的要求不合理。
应补偿:(560-70-80-120)÷560×8=4.14(万元)
合计:50+5.18+4.14=59.32(万元)
5.合同终止后,业主共应向施工单位支付工程款:
70+80+120+59.32-8-12-15=294.3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