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杨某夫妇有两个儿子,老大杨天,30岁,某鞋厂下岗职工,现住某市江淮区樱花街32号(为其妻单位分配的一所20平米的住房)。老二杨同,25岁,某公司职员,一直与父母共同生活。杨某夫妇原来住在杨单位分配的一所平房内,2000年2月,某开发公司依法对该地区进行拆迁,与杨某签订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约定以安置公房的方式安置杨某光大花园一套住房,由杨某无偿承租20年。随后杨某夫妇与杨同一起搬入新居居住。2002年6月杨某夫妇因车祸抢救无效不幸去世。去世前留下代书遗嘱,指定光大花园房屋由大儿子杨天继承。杨同则主张父母生前曾许诺将该套住房留为自己结婚之用,对房屋的承租权问题遂起纠纷。 2002年8月,杨天来到本市江淮区法院,以杨同为被告,开发公司(委托代理人为田某)为第三人,起诉要求杨同将房屋的租赁合约交出,并由自己与开发公司签订租赁合同。江淮区法院经过公开开庭审理,认为杨某的遗嘱合法有效,杨天依法享有对光大花园房屋的权利,于是在 2002年10月3日作出某省某市江淮区(2002)民初字第103号判决: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判决光大花园房屋由杨天与开发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继续承租。  现被告不服,欲提起上诉,请根据上述案情代拟一份上诉状。   本题答题要求:1.格式正确,应具备的事项齐全;2.请求合法有据,定性准确;3.文字通顺简练,无语法错误和错别字;4.题中未涉及的当事人自然情况及司法机关的名称、文号等可自行编撰,但不得署应考人员姓名,否则本试卷不得分。

答案

参考答案:民事上诉状  上诉人(原审被告):杨同,男,25岁,某公司职员,现住江淮区光大花园10号楼3单元5号。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杨天,男,30岁,汉族,下岗职工,现住某省某市江淮区樱花街32号。  被上诉人(原审第三人):某开发公司,住址为某省某市江淮区高科街3号。  委托代理人:田某,开发公司法务部员工  上诉人因光大花园房屋承租权一案,不服某省某市江淮区(2002)民初字第103号判决,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一、请求撤销某省某市江淮区(2002)民初字第103号判决  二、请求判决上诉人享有对光大花园房屋的承租权              上诉理由  一、一审判决在事实认定和适用法律上存在错误根据《继承法》第3条的规定,公民可以继承的遗产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上诉人父母因为单位分的平房被拆迁而获得无偿与开发公司签订承租合同的权利,此种权利仅为承租权,而不属于上诉人父母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这就是说,承租权不属于被继承的遗产范围。因此,上诉人父母在代书遗嘱中对光大花园房屋的处分实为无权处分,应依法认定该遗嘱无效。一审法院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判决光大花园房屋的承租权由被上诉人杨天继承,显然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均有错误。  二、一审判决遗漏重要法律关系  既然遗嘱无效,承租权不能继承,法院就应寻找新的法律关系以确定承租权的归属。上诉人自小就与父母一起生活,先是居住在父亲单位分配的平房里,后因平房被拆迁而随父母住进无偿承租的光大花园房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34条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上诉人一直与承租人共同居住,依法应享有继续承租该房屋的权利。一审判决遗漏了这一重要法律关系,剥夺了上诉人依法继续承租光大花园房屋的权利。恳请上级法院查清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对此依法予以纠正。    此致  某市中级人民法院  (附:本上诉状副本2份)                          上诉人:杨同                          2002年10月6日

选择题
阅读理解与欣赏

阅读选文,完成1~7题。

光明行

杨轻抒

  母亲不知出去干什么了,我一个人独自扶墙出了家门,门外正在下着雨,雨打在芭蕉上面,嘀嘀嗒嗒地响。我已经没有心思听雨打芭蕉的美妙音乐了,因为我再也看不见那丛我亲手种植的芭蕉了。

  以前我从没有想过什么叫做黑暗,没有,我抱怨过城市是那样的拥挤,天空有好多的灰尘,抱怨过房间是那样的窄小,人群中有那么多丑陋的面孔,然而当我终于看不见这一切的时候,我才突然发觉这一切是多么的珍贵!

  我从没想过我也许会在黑暗中度过我的大半生,从没!而今,我无论如何不能接受这一切,我独自走进了雨中。我不想提到那个叫死字的汉字,但我绝不认为这样活着有任何意义。如果这时有一辆车向我撞来,如果身边的建筑物突然倒下,如果我一脚踏进了深渊,我会坦然接受的,我会!

  但这一切都没有发生。

  我只听到了汽车紧急的刹车声和司机的惊呼声,听到前面迅速移动重物的声音,听到人群急急走过的声音——我竟然畅通无阻地在城市的雨中行走,雨中的城市第一次变得这样宽广。

  然后,我听到了一声狗叫,一种友善的,我能想象出的一种乖乖巧巧的狗的叫声。头顶的雨突然停了。

  “走开!”我咆哮,“我不需要同情,我不需要可怜!”

  我使劲挥动手臂,要甩开身边的一切,但我无论怎样努力,始终甩不掉那把罩在我头顶上的雨伞。我终于失声痛哭起来。

  “能陪我走一程吗?”一个声音说。是一个女孩子的声音,软软的,柔柔的。我不做声。

  女孩把手伸过来,拉住我的手。“阿明——”女孩叫一声,我听见小狗汪汪地叫着跑过来,围着我转圈,然后伸出舌头舔我的脚。我们在雨中走,雨声在伞外淅淅沥沥地响。女孩的手热乎乎的,天地间很静,只有雨,沙沙的雨落在身前身后。不知走了多久,我的心渐渐平静下来。

  女孩问:“你的眼睛是谁治的?”我说出了医生的名字。“原来你就是我叔叔的那个病人!”女孩有些惊喜地说,“你的眼睛能治好,他还说,治好你的眼睛将是他一生中最得意的手术之一。”

  “真的?”我还是有些怀疑,因为母亲说过,我的眼睛治愈率只有百分之二十五,也就是说,失败率高达百分之七十五。

  “真的,不骗你!”女孩说,语气是那么肯定。

  “你喜欢音乐吗?我拉二胡给你听吧。” 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我听见女孩试了一下弓,顿一下,一种激越的欢快的的音符突然跳跃而出,是刘天华的著名二胡曲《光明行》!

  女孩拉得真好!我曾经多次听过二胡曲《光明行》,但我从来没像今天这样感到过有一大片的光明水一样猛然落满我的头上、肩上,沐浴着我的全部身心。

  “看到阳光了吗?”女孩轻声说,“你一定会看到光明的!到那里你采枙子花送给我吧,我最喜欢枙子花了。小时候院子里有好多的栀子花,洁白的,像阳光一样的灿烂光明。”

  手术非常的成功,百分之二十五的奇迹实现了!医生感慨地说:“这个坚强自信的病人不多见啊!”我没有时间去理会医生的感慨,拆线那天,我跑到城外的农家院里,折了一大捧栀子花,我要去找那个喜欢栀子花的女孩!

  然而,当我认定我已经走到了我曾经和女孩呆过的地方时,我才发现在我面前的,哪有什么房子,有的只的一片满是砖头瓦块长了青草的废墟。我想是不是我走错了地方?于是我重新回到起点,闭了眼,凭着感觉,走到了,睁眼,仍是那片废墟!

  我见人就问:“这曾有人会拉二胡带条叫阿明的小狗的女孩吗?”

  有人想了半天说:“你是问那个卖艺的瞎女孩吗?她早走了,不知上哪儿了。是牵条小狗背把二胡——她曾经在这里搭了一个临时的棚。”

  我说:“她叔叔是眼科医生呢!”

  那人说:“哪有这事!她只是一个卖艺的女孩,胸前常戴朵栀子花。”

  是这样!我发疯似的跑遍了城市的每一个角落,见人就问,看见一个胸前戴栀子花会拉二胡的女孩了吗?所有的人都冲我摇头。

  我跑遍了城市的大街小巷,那么多的人呢,那么多的人中没有那个长头发的牵着一条叫阿明的小狗的女孩,有的只是大块大块的阳光在那个清晨猛然倾泄下来,厚厚的阳光把一座城市,把所有的人都淹没了。

  我把手中的栀子花抛起来,城市的天空中顿时飘满了洁白的栀子花,那一瓣瓣洁白的花像一个个梦,像一瓣瓣梦一样的阳光,像一瓣瓣阳光一样的音符随时风飘荡……

  阳光,真香!所有的人抬起头,他们在寻找那些很香很香的光明呢!

  我泪流满面。(选自《中国当代微型小说名篇赏析》,有改动)

1.在“我”与女孩的偶遇中,她为“我”做了哪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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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体会下面句子中加粗词语的表达效果。

始终甩不掉那把罩在我头顶上的雨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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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选文第9段画线句有什么作用?

天地间很静,只有雨,沙沙的雨落在身前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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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请赏析下面的句子。

小时候院子里有好多的栀子花,洁白的,像阳光一样的灿烂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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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阅读选文,请简要概括女孩的性格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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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选文第26段(结尾段)表达了“我”怎样的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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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选文的标题有什么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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