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1999年1月15日,甲公司从银行贷款30万元人民币,约定2000年4月15日还本付息。银行要求甲公司提供担保,甲公司提出以其位于东阳区的一办事机构的房屋设定抵押,作为按期偿还贷款的担保。1999年8月,位于东阳区的甲公司的办事机构因业务需要,紧临原办事机构的房屋,又增建了三间平房,作为仓库。 2000年4月15日,甲公司没有偿还30万元贷款,银行几次催告,甲公司仍以无力偿还为由不予偿还。
请问:

甲公司与银行之间签订的房屋抵押合同,可否以口头的方式签订为什么

答案

参考答案:

解析: 不能。因为抵押合同是要式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根据《担保法》第 38条以及《物权法》第185条第1款规定,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故抵押合同为要式合同,不得以口头形式约定。[考点] 物权公示、抵押权

单项选择题 A1/A2型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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