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填空题

A.条件(1)充分,但条件(2)不充分.

B.条件(2)充分,但条件(1)不充分.

C.条件(1)和(2)单独都不充分,但条件(1)和条件(2)联合起来充分.

D.条件(1)充分,条件(2)也充分.

E.条件(1)和(2)单独都不充分,条件(1)和条件(2)联合起来也不充分.

x1,x2是方程x2-2(k+1)x+k2+2=0的两个实根.
(1)k>0.5. (2)k=0.5.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

考查一元二次方程.

结论等价于Δ=4(k+1)2-4(k2+2)=8k-4≥0k≥0.5.显然,(1)(2)都充分.

结论化简,找到与结论等价的简单条件去判断.

问答题

晋某、王某分别担任亚字水暖器材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该公司中集体股占80%,国有股占 20%。1999年,政府对公司进行改制过程中,二人合伙买下了公司中的国有股份。随后他们以公司亏损为由,分批让职工回家待业(劳动关系并未解除),逐渐缩小生产规模,并以他们的关系人替换了企业老职工。2002年,晋某、王某对外声称厂址搬迁,将公司的原材料、生产设备等动产全部转移至另一处厂址,继续生产该公司的注册产品“亚字”牌水嘴。2003年,公司部分待业职工要求解决养老保险金问题时,发现新工厂注册登记的出资人仅为晋某、王某二人,性质为私营企业,年盈利100余万元,原集体控股公司注册登记事项没有变动,但是早已名存实亡。工人们为了追回公司财产就到县公安局进行了举报。
公安局立案后办案人薛某将举报情况通知了晋某,嘱咐他到工商局为原集体控股公司开一份假的产权证明,井告知晋某县工商局副局长李某贪财,出点钱就行。晋某为了尽快开具证明,就让王某拿着10万元去找李某。李某收到钱后,在明知亚字水暖器材有限公司为集体控股的情况下开具了一份私营证明。后薛某依据该证明以举报不真实为由草草了结此案。2006年案发,经查得知:薛某曾向晋某索要了15万元作为告密费:2005年,晋某、王某利用自己持有两公司的公章的便利,在没有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情况下,伪造了一份职工代表大会决议书,写明亚字水暖器材有限公司决定无偿将“亚字”商标(无形资产价值300万元)转让给该私营企业,并已向商标登记部门提起变更商标所有人的申请,尚未有答复。
问题:
1.晋某、王某转移公司动产的行为构成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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