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上市公司20×7年度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按净利润的15%计提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有关事项如下:
(1)由于技术进步的原因,A上市公司某生产线20×7年12月31日计提减值准备 60 000元,同时使用年限改为3年,但预计净残值保持不变。该套设备系20×5年12月25日购入并投入使用,原价为1 010 000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10 000元,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按税法规定,该生产线的使用年限为5年,并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不允许企业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20×7年年底,A上市公司发现以下差错:
①20×7年12月1日购入的一项专利权,价款600 000元,会计和税法规定的摊销期均为10年,但20x7年未予摊销。
②20×6年12月31日销售的一批产品,符合销售收入确认条件,已经确认销售收入 600 000元,但销售成本500 000元尚未结转,在计算20×6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时也未扣除该项销售成本。假设不考虑增值税因素。
要求:
(1)计算20×7年该生产线应计提的折旧额,以及该会计估计变更对20×7年度利润总额的影响额,并列出计算过程。
(2)编制上述前期差错更正相关的会计分录(不考虑所做分录对所得税、期末结转损益类科目的影响。涉及应交税费的,应写出明细科目)
参考答案:(1)计提的减值准备=60 000(元)
原年折旧额=(1 010 000-10 000)÷5=200 000(元)
已提折旧=200 000×1=200 000(元)
2007年应计提折旧=(1 010 000-10 000-200 000-60 000)÷(3-1)=370 000(元)
对2007年度利润总额的影响额=370 000-200 000=170 000(元)
(2)会计差错改正的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 5 000
贷:累计摊销 5 00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500 000
贷:库存商品 500 000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25 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25 000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75 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75 000
借:盈余公积 56 25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56 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