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投资建造一座高档写字楼,该写字楼共14层,地上12层、地下2层,总投资约3000万元人民币。该工程采用钢筋混凝土大空间结构,设计项目已明确,功能布局及工程范围都已确定,业主为缩短建设周期,尽快获得投资收益,施工图设计未完成时就进行了招标,确定了某建筑公司为中标单位。业主与承包商签订施工合同时,由于设计未完成,工程性质已明确但工程量还难以确定,双方通过多次协商,拟采用总价合同形式签订施工合同,以减少双方的风险。 合同条款中有下列规定:

(1)本工程采用固定价格合同,乙方在报价时已考虑了工程施工需要的各种措施费用与各种材料涨价等因素。

(2)乙方不能将工程转包,为加快工程进度,允许将工程主体结构的一部分分包给其他单位。

(3)付款方式:开工前首付款10%,月进度款支付进度工程量80%,付至总价80%止付,结算后支付至90%,剩余10%自竣工验收后两年一次性付清,业主承担相应的利息。

本工程目前正在施工。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1)本工程由于业主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致使工程开工时问推迟了15日。承包商向业主提出顺延工期15日,窝工费5万元的报告。

(2)钢材价格从报价时的2800元/t上涨到3000元/t,承包方向业主要求追加因钢材涨价增加的工程款。

承包商在事件发生后多少天内递交索赔报告?

答案

参考答案:

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商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日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索赔意向通知提交后的28日内,或工程师可能同意的其他合理时间,承包商应递交正式的索赔报告。

解析:

工程索赔通常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或者由于其他非自身因素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通过合同规定的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要求的行为。 索赔的程序是: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日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日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日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日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的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日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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