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简答题
内蒙古农村信用社抵债资产管理办法规定,哪些财产一般不得用于抵偿债务?
答案
参考答案:
(1)法律规定的禁止流通物;
(2)欠缴和应缴的各种税收和费用已经接近等于或者高于该资产价值的不得作为抵债资产;
(3)权属不明或有争议的资产;
(4)伪劣、变质、残损或储存、保管期限很短的资产;
(5)资产已抵押或质押给第三人,且抵押或质押价值没有剩余的;
(6)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依法被以其他形式限制转让的资产(农村信用社有优先受偿权的资产除外);
(7)公益性质的生活设施、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等;
(8)法律禁止转让和转让成本高的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
(9)已确定要被征用的土地使用权;
(10)土地所有权;
(11)无形资产不得作为抵债资产;
(12)其他无法变现的资产;
(13)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