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某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过程中,违反公司法规定的是( )。
A.在公司登记机关的注册资本总额为人民币 800万元
B.发起人共3人,其中2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C.某发起人以劳务出资,作价50万元
D.全体发起人的货币出资占出资总额的35%
答案
参考答案:C
解析:[考点] 公司的设立要件 《公司法》第81条第3款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因此,A项没有违反《公司法》规定。 《公司法》第79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因此,B项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公司法》第83条规定:发起人的出资方式,适用本法第27条的规定。《公司法》第27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而劳务出资不能转让,也很难用货币进行估价,因此劳务不能作为股份公司的出资方式。因此C项违反了《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法》第27条第3款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据此D项符合《公司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