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甲公司6月5日向乙公司发送传真,提出以每台人民币2000元的价格购买某型号电视机10台。6月8日,乙公司以挂号信的形式通知甲公司,同意其提出的条件。6月10日,挂号信寄至甲公司。6月12日,甲公司的工作人员才将此挂号信送交本公司总裁,那么乙公司承诺的生效时间为( )。
A.6月5日
B.6月8日
C.6月10日
D.6月12日
答案
参考答案:C
解析:[考点] 承诺生效的时间 关于《合同法》第26条第1款规定: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我国对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采用的是到达主义的原则;承诺也不例外。这样做的目的在于保护交易安全。本题中,承诺是6月10日到达的,因此,承诺的生效时间是6月10日。6月12日,甲公司的工作人员才将此挂号信送交本公司总裁,这属于公司本身的内部行为,不影响承诺的生效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