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甲公司欲将一批镀金表以金表的价格卖给乙公司,双方就此签订了合同。该合同( )。

A.无效

B.有效

C.可撤销

D.效力待定

答案

参考答案:C

解析:
[考点] 欺诈行为的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民通意见》)第6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期诈行为。甲公司隐瞒事实,将镀金表以金表的价格卖给乙公司,已经构成欺诈行为。另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清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可知以欺诈手段订立合同的,合同效力应认定为可变更、可撤销,C项正确。

选择题
问答题

案情:甲与乙分别出资60万元和240万元共同设立东湖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东湖公司),由乙任执行董事并负责公司经营管理,甲任监事。乙同时为其个人投资的南唐有限责任公司 (下称南唐公司)的总经理,该公司欠西州公司货款50万元未还。乙与西州公司达成协议约定:若3个月后仍不能还款,乙将其在东湖公司的股权转让20%给西州公司,并表示愿就此设质。届期,南唐公司未还款,西州公司请求乙履行协议,乙以“此事尚未与股东甲商量”为由搪塞,西州公司遂拟通过诉讼来解决问题。
南唐公司需要租用仓库,乙擅自决定将东湖公司的一处房屋以低廉的价格出租给南唐公司。
乙的好友丙因向某银行借款需要担保,找到乙。乙以东湖公司的名义向该银行出具了一份保函,允诺若到期丙不能还款则由东湖公司负责清偿,该银行接受了保函且未提出异议。
甲知悉上述情况后,向乙提议召开一次股东会以解决问题,乙以业务太忙为由迟迟未答应开会。
公司成立三年,一次红利也未分过,目前亏损严重,甲向乙提出解散公司,但乙不同意。甲决定转让股权,退出公司,但一时未找到受让人。
问题:1. 西州公司如想通过诉讼解决与南唐公司之间的纠纷,应如何提出诉讼请求
2.西州公司如想实现股权质权,需要证明哪些事实
3.针对乙将东湖公司的房屋低价出租给南唐公司的行为,甲可以采取什么法律措施
4.针对乙不同意解散公司和甲退出公司又找不到受让人的情况,甲可采取什么法律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