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材料分析题

材料一:江西省从今年起在全省实施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所谓一大,即确保2010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63%;“四小”,即抓好城市、乡镇、农村以及基础设施、工业园区等四个方面的绿化工程,彻底解决局部地区“牟年植树不见树”的尴尬局面。这标志着江西“生态立省绿色发展”战略已发展到一个新阶段。

(1)结合材料请说明在社会发展中如何做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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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二:从2010年春季的西南特大干旱到10月份的海南的特大暴雨,这些自然灾害给我们带来了巨大损失。为此,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广大干群积极抗击灾害,尽最大努力减轻受灾损失。

(2)面对灾害,我们能加强灾害监测预报,减轻受灾损失,说明人能够突破规律的制约。”请你运用规律的有关知识评析上述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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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1)①自然界的存在和发展是客观的,它先于人和人的意识而存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承认自然界的客观性是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基本前提。②规律具有客观性和普遍性,要求我们尊重规律,但是人可以在认识和把握规律的基础上,利用规律造福人类。江西省注重对环境的保护,实施绿色工程,在尊重自然、尊重规律的基础上,正确发展了人的主观能动性,实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    

(2)①规律是客观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它既不能被创造,也不能被消灭,认为人能突破规律的制约是错误的。②规律的客观性要求我们必须尊重规律,按规律办事,人们能够加强灾害监测预报是认识和把握规律的表现。③在客观规律面前,人并不是无能为力的,可以根据规律发生作用的条件和形式利用规律。人们加强灾害监测预报,减轻受灾损失是充分利用规律的结果。

多项选择题
问答题

陈某是某实业开发公司的总经理。一日陈某了解到某产品在国内市场上是空白,在国际市场上也是量少价高。而且又了解到几个大公司也在研制此产品,但在研制过程中均遇到了技术难关,正在集中力量攻克。于是陈某便找到北京某技术研究院,经过磋商,签订了一份技术开发合同,约定该技术研究院年底前研制出此产品,由陈某所在实业开发公司一次性支付开发费50万元(其中预付 10万元作为开发经费),并约定开发成功两年内,该研究院不得将该技术转让给他人,而由陈某的公司独家使用。后该研究院果然在年底前研制出此产品。陈某的公司即着手生产,同时,由于陈某的公司无出口自营权,便与乙外贸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委托代为出口其产品。合同约定,陈某的开发公司每月向乙公司交付一批产品,由乙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出口销售,价格按国际市场价格自由掌握,销售后开发公司于10天内支付报酬,迟延支付要承担违约金责任。1年后的9月份,该产品又进入销售淡季。乙公司便自己买下开发公司9月份交来的产品(按国际市场价格),1个月后,价格上扬,乙公司才将该批产品卖出,获得差价20万元。陈某得知后,在送来11月份的产品时向乙公司提出异议,认为乙公司的投机行为未经陈某的公司同意,要求将这20万元差价归属于自己,否则拒绝支付10月份的报酬。根据《合同法》有关内容回答:

假设该研究院在成功开发的一年后,将该技术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也实施该技术生产产品,陈某可否选择研究院或丙公司中的任一个作为被告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