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在下列哪种情形下,人民法院应当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
A.在一起团伙抢劫案中,被告人王某、程某委托了辩护人,而于某没有委托辩护人
B.王某涉嫌故意伤害,犯罪时未满18周岁,审理时刚满18周岁,没有委托辩护人
C.限制行为能力人朱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被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D.外国人路易斯涉嫌盗窃,被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时没有委托辩护人
答案
参考答案:C
解析:[考点] 指定辩护的情形 《刑诉解释》第36条规定,应当指定辩护包括以下情形:盲、聋、哑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开庭审理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因此选项C项正确。依据《刑诉解释》第37条规定,AD项属于可以指定辩护的情形。B项错误,只有开庭审理时未满18周岁的人才属于应当指定辩护的范围;不是犯罪时的年龄。故C项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