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张大(20岁)与张二(14岁)走到张三家门口,见张三家门口有一条狗睡觉,张大对张二 说,你拿一块石头去打狗,看它有何反应,张二因此打狗。狗被打后向张二扑来,张二见势不妙忙躲在迎面走来的张四身后,狗咬伤了张四。张四为此花去医药费1000元。对此费用应如何承担

A.主要由张三承担,张二的监护人承担适当部分

B.主要由张二的监护人承担,张三承担适当部分

C.主要由张大承担,张二的监护人承担适当部分

D.主要由张二的监护人承担,张大承担适当部分

答案

参考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民事侵权赔偿责任问题。   《民法通则》第133条第1款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第127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本题中张二受张大的教唆打狗致张四损害,因此狗的饲养人张三不承担责任,而应由有过错的第三人张大和张二共同承担责任,并且应由张大承担主要责任,但由于张二是未成年人,根据上述规定应由其监护人承担责任。因此C是正确答案。

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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