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如果当事人仅就本案的刑事判决提出上诉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判决能否交付执行请说明理由

答案

参考答案: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一审判决在刑事部分提出上诉后的二审期间不能交付执行。因为根据《刑诉法解释》第337条的规定,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才能执行,在法定期限内已上诉的判决和裁定则还未生效。附带民事诉讼作为刑事诉讼的附属部分,在当事人对刑事部分提起上诉后,不能发生法律效力,只有待刑事部分作出终审裁判后,其与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才一同生效,应一并交付执行。
  本案例分析综合了刑事自诉案件的立案、侦查、上诉与执行等各方面的规定。应重点掌握刑事自诉案件与公诉案件的相异之处,包括自诉案件的受案范围(《刑事诉讼法》第170条和《刑诉法解释》第1条),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等。同时,还应注意自诉案件中的两项除外:一是适用调解的除外(《刑事诉讼法》第170条第3项、第172条);二是适用简易程序的除外(《刑事诉讼法》第219条)。分析本案时,须注意结合其他部门法的知识,例如民法的自然人行为能力的规定,作出全面判断。可见,司法考试考查的是考生综合运用法律的能力。

选择题
[ ]

A、-7

B、-5

C、5

D、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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