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上海市团结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注册资本230亿元的大型上市公司,其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以来业绩良好。2004年,团结公司业绩大幅度下滑,为掩饰此情况,公司在年度报告中虚构主营业务收入15亿元。此情况被披露后,团结公司股价大幅度下滑,给股民造成了严重的损失。
请根据本案回答以下问题。

对于投资者在此虚假记载事件中所遭受损失的赔偿问题,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团结公司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B.团结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与团结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团结公司控股股东赵某应与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若赵某能证明自己无过错则可免责

D.为团结公司年度报告出具审计报告的天翔会计师事务所应与团结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能证明自己无过错则可免责

答案

参考答案:A,D

解析:[考点] 虚假陈述的责任承担
《证券法》严格禁止上市公司的虚假陈述行为,为此设定了一系列相关人员在此类事件中的责任。本知识点难度较大,但考生必须啃下这个在司法考试中命题几率很大的“硬骨头”。
《证券法》第69条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财务会计报告、上市报告文件、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临时报告以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上市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发行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过错的,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据此,团结公司的赔偿责任不可豁免。公司董事、监事、高管承担过错推定责任,故原告不需为其责任举证,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等人在自己能够举证无过错的情况下才免责;控股股东的责任又低一个层次,只有原告方证明其有过错,才能向其请求损害赔偿。故A项正确,BC均表述错误。
《证券法》第173条规定,证券服务机构为证券的发行、上市、交易等证券业务活动制作、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财务顾问报告、资信评级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应当勤勉尽责,对所依据的文件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和验证。其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因而天翔会计师事务所承担过错推定责任,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等的情况相同,需自己举证无过错方能免责。因此D项正确。

计算题
问答题

A公司2010年至2012年有关资料如下:
(1)2010年1月1日,A公司与B公司签订技术转让协议,自B公司取得其拥有的一项专利权。协议约定,专利权的转让价款为3000万元,A公司应于协议签订之日支付600万元,其余款项分4次自当年起每年12月31日支付600万元。当日,A公司与B公司办理完成了专利权的权利变更手续。
上述取得的专利权用于A公司机电产品的生产,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0,采用直线法摊销。
2012年2月1日,A公司与E公司签订技术转让协议,将2010年从B公司取得的专利权转让给E公司,转让价款为2000万元。同时,A公司、E公司与B公司签订协议,约定A公司因取得该专利权尚未支付B公司的款项1200万元由E公司负责偿还。
2012年2月5日,A公司收到E公司支付的款项800万元。同日,A公司与E公司办理完成了专利权的权利变更手续。
(2)2010年3月1日,A公司开始自行研究开发一项用于企业产品生产的新产品专利技术,在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材料费2000万元、人工工资500万元,以及用银行存款支付的其他费用200万元,总计2700万元,其中,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为1800万元,2010年12月31日,该专利技术已经达到预定用途。假定形成无形资产的专利技术采用直线法按10年摊销,无残值。
(3)其他相关资料如下:
①假定上述交易或事项不考虑增值税及其他相关税费,相关资产未计提减值准备。
②假定实际利率为6%。
③复利现值系数:(P/F,6%,1)=0.9434,(P/F,6%,2)=0.8900,(P/F,6%,3)=0.8396,(P/F,6%,4)=0.7921;年金现值系数:(P/A,6%,3)=2.6730,(P/A,6%,4)=3.4651。
要求:

编制A公司2010年发生研发支出、结转研发支出、专利技术摊销的会计分录。(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