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某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采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计价方式招标,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工期为110d。

施工合同中约定如下内容:

(1)工期每提前(或拖延)1d,奖励(或罚款)3000元(含税金)。

(2)各项工作实际工程量在清单工程量变化幅度±10%以外的,双方可协商调整综合单价;变化幅度±10%以内的,综合单价不予调整。

(3)发包方原因造成机械闲置,其补偿单价按照机械台班单价的50%计算;人员窝工补偿单价,按照50元/工日计算。

(4)规费综合费率为3.55%,税金率为3.41%。

工程项目开工前,承包方按时提交了施工方案及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如图所示),并获得发包方工程师的批准。

根据施工方案及施工进度计划,工作B和工作I需要使用同一台机械施工。该机械的台班单价为1000元/台班。

该工程项目按合同约定正常开工,施工中依次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C工作施工中,因设计方案调整,导致C工作持续时间延长10d,造成承包方人员窝工50个工日。

事件2:1工作施工开始前,承包方为了获得工期提前奖励,拟订了I工作缩短2d作业时间的技术组织措施方案,发包方批准了该调整方案。为了保证质量,I工作时间在压缩2d后不能再压缩。该项技术组织措施产生费用3500元。

事件3:H工作施工中,因劳动力供应不足,使该工作拖延5d。承包方强调劳动力供应不足是因为天气过于炎热所致。

事件4:招标文件中G工作的清单工程量为1750m3(综合单价为300元/米3),与施工图纸不符,实际工程量为1900m3。经承发包双方商定,在G工作工程量增加但不影响事件1~3而调整的项目总工期的前提下,每完成1m3增加的赶工工程量按综合单价60元计算赶工费(不考虑其他措施费)。

上述事件发生后,承包方及时向发包方提出了索赔并得到了相应的处理。

承包方是否可以分别就事件1~4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说明理由。

答案

参考答案:

承包方就事件1可以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

理由:设计方案调整造成C工作时间延长,是发包方应承担的责任,且延误的时间超出总时差(7d)。

承包方就事件2不可以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

理由:赶工是承包方应承担的责任。

承包方就事件3不可以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

理由:劳动力供应不足是承包方应承担的责任。

承包方就事件4可以提出费用索赔,不可以提出工期索赔。

理由:招标文件与图纸不符是发包方应承担的责任,且延误的时间为(1900-1750)/(1750/35)=3(d),未超出总时差3d。

选择题
问答题

20×6年12月2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甲公司以 3200万元的价格购买乙公司25%股权,甲公司于协议约定后10日内支付购买价款。其他相关资料如下:
(1)甲公司于20×6年12月30日以银行存款支付了购买股权的价款,并支付了相关交易费用100万元,并于20×6年12月31日办理了股权划转手续。甲公司购买乙公司25%股权后,按照协议约定派出2名董事参与乙公司财务和经营政策的制定,对其具有重大影响。
(2)20×7年1月1日,乙公司账面净资产为8000万元,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0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比账面价值增加了1400万元,预计尚可使用10年;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比账面价值增加了600万元,预计尚可使用5年。固定资产的无形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均为零。
乙公司固定资产账面原价为60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15年,累计折旧为1200万元;无形资产的原价为2000万元,累计摊销为400万元,预计使用寿命为10年。
(3)20×7年3月20日,乙公司宣告分派20×6年度的现金股利1000万元,并于20天后除权。
(4)20×7年度,乙公司实现净利润1200万元;20×8年度和20×9年度实现净利润分别为-18000万元、6800万元。除净利润外,乙公司20×7年度、20×8年度和20×9年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的变动分别为:5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
(5)假定:①甲公司长期应收账款中的400万元为实质上构成对乙公司净投资的长期权益项目;②不考虑减值和所得税因素,甲公司对乙公司不存在其他额外的承诺事项;③乙公司20×8年度发生的亏损是因偶发事件的影响引起,预计未来将持续盈利。
要求:

计算甲公司20×7年度应确认的投资损益,并编制与长期股权投资相关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