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甲、乙、丙三人共同抢劫王某,检察机关对甲、乙提起公诉,对未成年人丙作了不起诉处理。现王某欲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则:
王某作为该抢劫案的受害人,有权要求赔偿的是:
A.在犯罪过程中损坏的笔记本电脑
B.王某在搏斗过程中受伤所支付的医疗费
C.王某在养伤期间的工资损失
D.王某在附带民事诉讼结束后,可以另行起诉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答案
参考答案:A,B,C
解析: 笔记本电脑以及支付的医药费属于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而王某的工资损失则属于必然遭受的损失。附带民事诉讼不赔偿精神损失。而且,王某也不能在附带民事诉讼结束后,另行起诉要求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