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商贸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1年5月初留抵税额8万元。当月发生如下业务。
(1)购进粮食两批:从一般纳税人企业购入,支付金额50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从农业生产者手中购入40万元农产品,取得农产品收购凭证。购入其他商品支付不含税价款50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2)发生的水电费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自来水公司(采用6%的简易征税办法)开具的发票上注明的水费是10万元,供电企业开具的发票上注明的电费是50万元。
(3)因管理不善造成年初所购货物毁损,损失货物的账面成本78万元,其中包含30%的粮食(均为从农业生产者手中购入的),剩余的是其他货物购入时货物发生的运输成本均是账面成本的5%。
(4)向一般纳税人销售冰箱500台,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200万元。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开具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36万元。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取得含税收入780万元,其中,销售粮食和植物油的含税收入为60万元。
(5)向老年福利院捐赠电风扇300台,开具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6万元。
(6)将上年购进的账面成本为58万元的床上用品用于换取家具商品一批,双方均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知该批床上用品的现行市场公允价为78.3万元。
当月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已通过税务机关认证并申请抵扣。企业发生的运输费用均取得合法的普通发票并依法抵扣进项。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每问均为合计数。
分析床上用品换取家具业务中的增值税处理;
参考答案:
床上用品换取家具业务中的增值税处理:以物易物为特殊销售,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同时,对于换入的家具商品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正常抵扣进项税额。销项税额=78.3×17%=13.31(万元)进项税额=13.3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