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简述钢筋代换原则。

答案

参考答案:钢筋代换原则为:
(1)充分了解设计意图、构件特征、使用条件和代换钢筋性能,严格遵守现行设计、施工规范及有关技术规定;
(2)对抗裂性要求高的构件(如吊车梁、薄腹梁、桁架下弦等),不宜用HPB235级光面钢筋代换HRB335级、HRB400级变形钢筋,以免裂缝开展过宽;
(3)代换应符合配筋构造规定(如钢筋的最小直径、间距、根数、锚固长度和配筋百分率);
(4)粱内从向受力钢筋与弯起钢筋应分别进行代换,以保证正截面与斜截面强度;
(5)偏心受压构件或偏心受拉构件(如框架柱、有吊车的厂房柱、桁架上弦等)钢筋代换时,应按受力面(受压或受拉)分别代换,不得取整个截面配筋量计算;
(6)同一截面内配置不同种类和直径的钢筋代换时,每根钢筋拉力差不宜过大(同品种钢筋直径差一般不大于5mm),以免构件受力不匀;
(7)吊车梁等承受反复荷载的构件,必要时,应在钢筋代换后进行疲劳验算;
(8)进行钢筋代换的效果,除应考虑代换后仍能满足结构各项技术性能要求之外,同时还要保证材料的经济性和加工操作的方便;
(9)钢筋代换后,其用量不宜大于原设计用量的5%,也不低于原设计用量的2%:
(10)重要结构的预应力混凝土钢筋的代换应征得设计单位同意。

填空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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