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不定项选择
甲、乙、丙、丁四人订立合伙协议,设立一粮油加工企业,甲出资1万元,乙负责购买机器,丙提供自家闲置的西房作为厂房,丁因为懂加工技术,由其负责日常的经营和维修工作。在企业创建的第一年,企业效益很好,共赢利4万元,甲、乙、丙、丁四人各分得1万。然而市场变化莫测,粮油加工产品滞销,该合伙企业发生了一系列事情。假如该企业发生亏损,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些()
A.因丁只提供技术性劳务,故对合伙经营的亏损对外不承担连带责任
B.丁虽只提供技术性劳务,仍对合伙经营的亏损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C.该企业的亏损应由甲、乙、丙三人连带承担
D.丁应和其他合伙人按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对合伙经营的亏损承担责任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本是考查的是合伙出资、亏损承担。《合伙企业法》第11条规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上述出资应当是合伙人的合法财产及财产权利。 对货币以外的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 由此丁到劳务出资是合法的,是合法的合伙人,所以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32条规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 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