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煤气公司与乙煤炭公司签订60万吨精煤买卖合同。约定:精煤单价150元/吨。履行期限为1999年1月5日至2000年 1月4日,每月交付5万吨。由于疏忽,双方未约定付款时间、方式及履行费用的负担。合同签订后,乙连续向甲供货4个月,总计 20万吨。但甲一直未付款,乙随即要求:甲支付前4个月货款,同时以后8个月的供货,乙送一次货甲交付一次货款;同时,甲负担乙前四个月给甲公司运送煤炭的运费2万元。甲公司拒绝。问乙煤炭公司是否有权停止送货,运输费用由谁承担()
A.乙有权拒绝;甲公司承担
B.乙公司无权拒绝;甲公司承担
C.乙公司无权拒绝;乙公司承担
D.乙公司有权拒绝;乙公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