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日本甲公司于1988年10月3日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名称为“防眼疲劳镜片”的发明专利申请,该申请已于1988年 5月7日以相同主题在日本提出了专利申请,并在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该专利申请的同时,提交了要求优先权的书面声明,在 1988年12月25日该公司又提交了第一次在日本提出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中国乙大学于1988年7月也研制成功同样的发明并于同年9月10日提交了发明专利申请。乙大学的专利申请与日本甲公司的专利申请的主题相同,其申请日早于日本甲公司在中国的实际申请日。依照我们专利法规定该发明专利权应授予( )

A.日本甲公司
B.中国乙大学
C.日本甲公司与中国乙大学共同共有
D.日本甲公司与中国乙大学协商确定

答案

参考答案:A

解析: 专利的申请
《专利法》第29条规定:“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本题中日本公司履行了行使优先权的必要手续,又符合优先权的实体条件,因此,通过优先权的适用,使其在中国的申请日提前为1988年5月7日,早于中国乙大学 1988年9月10日的申请日,因此正确的选项为A。

不定项选择

A公司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固定资产和投资性房地产相关业务如下:(1)2011年1月1日开始建造办公楼,领用工程物资58500元(含增值税)。领用本企业自产商品一批,成本为80000元,计税价格为100000元。通过银行存款支付工资100000元,支付其他费用50000元。(2)2011年12月20日,该办公楼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作为管理部门办公用楼,预计使用年限为40年,预计净残值为0元,采用直线法摊销。(3)2012年12月31日,对该办公楼进行更新改造。共计发生费用67900元,假定全部为在建工程人员工资。(4)2013年1月31日,该办公楼更新改造完毕。(5)2013年1月1日,A公司将原来作为办公用的一栋写字楼出租,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原来账面余额为400000元,已计提折旧50000元,2013年1月1日该写字楼的公允价值为350000元。(6)2013年12月31日,该写字楼公允价值为400000元。(7)2014年12月31日,该写字楼公允价值为280000元。(8)2015年1月31日,将写字楼出售,取得价款250000元。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相关因素,分别回答下列小题(答案中金额单位用元表示)。

下列关于2015年1月31日处置办公楼的会计处理中正确的是()。

A.计入营业外收入的金额为250000元

B.计入其他业务收入的金额为250000元

C.计入其他业务成本的金额为210000元

D.需将2013年年末和2014年末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金额转入营业外支出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