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A公司2010年2月发生下列事项:(1)销售某库存商品100件,单价300元,并据此计算销售收入和申报纳税。经查明其单价明显低于同类产品售价。该公司称低价销售是公司制定的营销策略。(2)该公司于同年7月5日到税务机关办理申报纳税,同时口头告知,公司税务登记证正本已于同年4月21日遗失,要求税务机关补办税务登记证。(3)同年8月,A公司为他人代开发票3份,取得好处费2万元。(4)该公司于同年9月售出一批货物,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客户要求将客户购买的“消费品”更换填写为“原材料”,使得对方少交增值税、所得税共计7.5万元。
要求:
分析该公司对遗失税务登记证的处理是否正确如不正确应如何处理
答案
参考答案:该公司对遗失税务登记证的处理是错误的。《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自遗失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证件遗失报告表》,并将纳税人的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号码、税务登记证件有效期、发证机关名称,在税务机关认可的报刊上作遗失声明,凭报刊上的遗失声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办税务登记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