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

甲皮革制造厂于2000年1月7日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某分公司签订了企业财产保险合同,将其全部财产投入保险,保险金额为50000万元,保险期为一年。在保险单中,写明投保的流动财产包括存放于本厂车间、仓库的成品、半成品和原材料。2000年7月,甲厂与乙公司签订了代销合同,同年8月16日,甲厂依约将货物发给乙公司由其代销。乙公司收到货物后将其存放在仓库内,由于多日的高温天气,使该批货物自燃,全部烧毁。经鉴定,为“皮革为骤然自燃所致”,乙公司立即通知甲厂,甲厂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请求,遭到保险公司拒绝。

甲厂是否有权要求保险公司进行赔偿?为什么?

答案

参考答案:

甲厂元权要求保险公司进行赔偿。我国《保险法》第36条规定:保险标的如变更用途或增加危险程度,投保方应及时通知保险方,在需要增加保险费用时,必须及时补交保险费,否则由此引起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由投保方自己承担,保险方不负保险责任。

在本案中,甲厂发货给乙公司让其代销,使企业的流动财产处于不稳定状态,其存放形式发生了变化,违反了保险合同约定的将货物存放于甲厂厂房、仓库的义务,从而增加了货物的危险程度;由于乙公司所在地的气温很高,甲厂应将这一事实通知保险公司,但甲厂恰恰是没有履行通知义务,因此,当事故发生后,甲厂无权要求保险公司对其进行赔偿。

单项选择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拥有三条独立生产线(A、B、C三条生产线),被认定为三个资产组,其中C生产线系一年前因吸收合并乙公司而取得,包括X设备和Y设备。总部资产为一栋办公大楼,2007年末总部资产和A、B、C三个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分别为400万元、 400万元、500万元和600万元(应分摊的商誉账面价值75万元),其中X设备和Y设备的账面价值分别为150万元和450万元,使用寿命相同,均为15年,三条生产线的使用寿命分别为5年、10年和15年。
由于三条生产线所生产的产品市场竞争激烈,同类产品更为价廉物美,从而导致产品滞销,使三条生产线出现减值的迹象并于期末进行减值测试。在减值测试过程中,总部资产的账面价值可以在合理和一致的基础上分摊至各资产组,其分摊标准是以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和剩余使用寿命加权平均计算的账面价值作为分摊的依据。
经减值测试计算确定的A、B、C三条生产线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分别为460万元、480万元和590万元,生产线C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为605万元,无法合理确定生产线A和B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设备X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为120万元,无法合理确定设备X和Y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以及设备Y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各题。

(3)总部资产应确认的减值损失的金额为( )。

A.29万元

B.60万元

C.75万元

D.89万元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