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爱因斯坦指出“哲学可以被认为是全部科学之母”,这说明()。

A.哲学是全部科学的汇集

B.哲学是各门科学知识的基础

C.哲学对各门具体科学的研究具有指导作用

D.哲学与各门具体科学是整体与局部的关系

答案

参考答案:C

解析:哲学和具体科学的关系是既联系又有区别。哲学和各门具体学科就是共性和个性、一般和个别、指导和被指导的关系。这样可以看出:A项明显是错误的,哲学并不是全部科学的汇集;B项也明显错误,哲学不是具体科学的基础,而恰恰具体科学是哲学的基础;哲学是具体学科的概括和总结,因此D项也是不准确的。

问答题

(2006年)   案情:老方创作的纪实小说《村支书的苦与乐》,以某县吴村村支部书记吴某为原型进行创作,其中描述了他与村霸林申(以林甲为原型)之间斗智斗勇的冲突场面。小说在《山南海北》杂志发表后,林甲认为小说将村支书作为正义的化身进行描述,将自己作为“村霸”进行刻画,侵犯其名誉权。林甲起诉老方,请求赔偿经济损失2万元并赔礼道歉。   法院受理本案后,追加杂志社为共同被告。由于林甲死亡,法院变更其子林乙为原告,其后又准许林乙将请求赔偿经济损失的数额变更为3万元。一审过程中,被告提出了当地镇党委处理林甲相关问题的决定(档案材料)作为证据,证明小说的描述有事实根据。一审判决认为,镇党委办公室虽然给老方提供了处理决定(档案材料),但并未明确同意可据此创作小说,故该材料不能作为证据;同时认为,杂志社编辑与作家老方和林甲虽不认识,难以核实有关事实,但也不能免除侵权责任,故认定老方和杂志社构成侵权,判决赔偿经济损失3万元,并在《山南海北》上刊登小说情节失实的声明以消除影响。判决未涉及赔礼道歉的问题。   林乙、老方和杂志社均提出了上诉,二审法院经过书面审查,未接触当事人,直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一审法院经过重审,判决支持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双方当事人均未再提出上诉。老方和杂志社在判决确定的期限内履行了赔偿义务,但拒绝赔礼道歉。   问题:

本案二审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应当如何确定?如何评价二审法院裁定发回重审的程序?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