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比较过氧化氢酶和Fe3+的催化效率”的实验中,要选用新鲜的肝脏作实验材料的原因是[ ]
A.易操作
B.酶的活性高
C.酶的分子多
D.较纯净
答案:B
江西省雄县粮食公司与安徽省茶陵县粮食公司签订了粮食购销合同,合同没有约定履行地点。 1991年9月,雄县方将508袋粮食用汽车运到江西省徐水县火车站。茶陵县粮食公司采购员对粮食验收合格后,由雄县粮食公司交铁路部门承运到合肥,运费由供方自理。茶陵县粮食公司自费用汽车将粮食运至茶陵。该合同的履行地为:( )
A.安徽茶陵
B.江西雄县
C.江西徐水
D.安徽合肥
()不属于项目的活动
A.一种新型飞机的开发
B.飞机的试制
C.飞机的生产
D.飞机的营销策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