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有关烧伤创面早期清创的说法,正确的是

A.为缩短时间,不必严格遵守无菌技术

B.剃除烧伤创面及其附近约1cm内的毛发

C.污染严重者,应用大量肥皂水或大量双氧水冲洗

D.陷入创面的砂粒,碎屑应全部清除

E.目前多采用简单清创法

答案

参考答案:E

解析:[解题思路] 机械刷洗的彻底清创法,往往增加病人刺激,使休克加重,并再次损伤皮肤屏障功能,故目前采用简单清创法。清创时严格无菌技术操作,剃除烧伤面积及其附近约5.0cm内的毛发;污染严重者,用适量肥皂水或适量双氧水清洗,陷入创面的砂粒,碎屑不易清除时,可不必勉强去除,以免加重损伤。

问答题

(2011年)   六、(本题22分)   案情:经工商局核准,甲公司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木材切片加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由乙公司供应加工木材1万吨。不久,省林业局致函甲公司,告知按照本省地方性法规的规定,新建木材加工企业必须经省林业局办理木材加工许可证后,方能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企业登记,违者将受到处罚。1个月后,省林业局以甲公司无证加工木材为由没收其加工的全部木片,并处以30万元罚款。期间,省林业公安局曾传唤甲公司人员李某到公安局询问该公司木材加工情况。甲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省林业局的处罚决定。   因甲公司停产,无法履行与乙公司签订的合同,乙公司要求支付货款并赔偿损失,甲公司表示无力支付和赔偿,乙公司向当地公安局报案。2010年10月8日,公安局以涉嫌诈骗为由将甲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刑事拘留,1个月后,张某被批捕。2011年4月1日,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作出不起诉决定,张某被释放。张某遂向乙公司所在地公安局提出国家赔偿请求,公安局以未经确认程序为由拒绝张某请求。张某又向检察院提出赔偿请求,检察院以本案应当适用修正前的《国家赔偿法》,此种情形不属于国家赔偿范围为由拒绝张某请求。   问题:

检察院拒绝赔偿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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