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在破产过程中,( )是行使“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职权”的。

A.债权人会议
B.破产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
C.破产公司董事会
D.人民法院

答案

参考答案:A

解析:此题考查破产中债权人会议的职权。破产公司自身肯定不能行使该职权,人民法院比较具有迷惑性,但是我们可以这样理解:债务人在破产时的目的是使自身的损失最小化,所以应该由他们来决定是破产清算还是继续经营使最后获得的收益最大。而法院一般承担着审查、裁定的职责。《破产法》规定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核查债权;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监督管理人;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通过重整计划;通过和解协议;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债权人会议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议做成会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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