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1995年3月,赵某离开妻儿独自到南方某城市打工。1997年7月10日起,赵某音讯全无。2001年3月5曰,赵某的妻子陶某向法院申请宣告赵某为失踪人。2001年10月10日,法院经过公告期后,确认赵某失踪,判决赵某为失踪人,并指定陶某为其财产代管人。2003年12月,据同去该城市打工刚回来的同乡王某讲,前几天在某地见过赵某,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哪项( )
A.自2001年3月5日起,开始计算赵某下落不明的期间,满两年的,即可申请宣告赵某为失踪人
B.法院受理陶某申请宣告赵某失踪案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
C.法院宣告赵某为失踪人后,陶某有权以原告的身份向法院起诉赵某的债务人,主张到期债务
D.赵某的妻子、父母、兄弟姐妹和其债权人、债务人都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对赵某的失踪宣告
答案
参考答案:A
解析: 根据《民通意见》第28、32条规定,选项A错误,C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68条规定,选项B正确。根据《民法通则》第22条规定,选项D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