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辩护律师乙在办理甲涉嫌抢夺一案中,了解到甲实施抢夺时携带凶器,但办案机关并未掌握这一事实。对于该事实,乙应当如何处理( )

A.应当告知公安机关

B.应当告知检察机关

C.应当告知人民法院

D.应当为被告人保守秘密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 一般说来,辩护律师有义务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辩护律师和其他辩护人,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以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同时,《律师法》第二十九、三十三、三十五、三十六、四十二条中规定的辩护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义务包括:(1) 律师不得私自接受委托,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和财物;(2) 律师担任刑事辩护人的,应当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3) 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4) 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提供虚假证据,隐瞒事实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证;(5) 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应当遵守有关规定,不得扰乱法庭秩序,干扰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6) 律师不得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向法官、检察官请客送礼或者行贿,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因此本案中,辩护律师乙在办理甲、涉嫌抢夺一案中,了解到办案机关并未掌握的事实,这时不能揭发当事人,而应负有为其保密的义务。故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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