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在下列哪些情况下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
A.共同犯罪案件中,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的
B.共同犯罪案件当中,人民检察院只就第一审人民法院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
C.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中,被害人提起上诉
D.共同犯罪案件,提出上诉的被告人在第二审过程中突然死亡
参考答案:A,B,C,D
解析:理由:本题考查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抗诉案件的审查范围。
根据《刑诉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其实不管是何种情况的上诉和抗诉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都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的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掌握了这个原则,不管问题怎样变换,都可以以不变应万变。具体规定有:第246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第247条规定,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的,或者人民检察院只就第一审人民法院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第248条规定,共同犯罪案件,如果提出上诉的被告人死亡,其他被告人没有提出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仍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死亡的被告人不构成犯罪的,应当宣告无罪;审查后认为构成犯罪的,应当宣布终止审理。对其他同案被告人仍应当作出判决或者裁定。第249条规定,审理附带民事诉讼的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如果第一审判决的刑事部分并无不当,第二审人民法院只需就附带民事诉讼提出上诉的部分作出处理。如果第一审判决附带民事部分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应当以刑事附带民事裁定维持原判,驳回上诉、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