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2003,8)甲公司与乙公司因履行合同发生纠纷,乙公司提起了民事诉讼。法院受理后,乙公司可以向法院申请( )。

A.诉前保全

B.诉中保全

C.支付令

D.先予执行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真题解析】本题考查诉讼保全。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诉讼前或诉讼过程中,根据利害关系人或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标的物作出强制性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作出的判决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由此可见,财产保全有两种:诉前财产保全和诉中财产保全。在本题中,乙公司的请求是在法院受理后提出的,应为诉中财产保全。A项错误,B项正确。先予执行是指法院对某些民事案件作出终局判决前,为了解决当事人一方的生活或生产的紧迫需要,根据其申请,裁定另一方当事人给付申请人一定的财物或者实施或停止实施某种行为,并立即执行。本题不符合先予执行的条件,D项错误。督促程序,是指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发出法律文书,督促债务人履行一定的给付义务的特别程序。法院依照债权人的申请发出的法律文书称为支付令。C项错误。

单项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 A2型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