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李某夫妻有二儿一女,均已成家,其中女儿随夫到外地工作,两个儿子在本地工作。老两口于去世前 3年修了四间房,女儿说我远在外地工作,生活也不错,就不要遗产了。四间房由两个儿子一人继承两间和其他财产,几天后,一个远房亲戚老五拿着一张1.5万元的借条上门来,让他们还钱。该如何解决( )
A.由李某的三个孩子一人分担5000元
B.由李某的两个儿子在继承的范围内承担
C.由李某的三个孩子共同承担
D.老五无权要求父债子还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限定继承原则。《继承法》第33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依此,可知本案应当由李某的两个儿子在继承的范围内清偿债务。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