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接上题,关于开元公司与大发银行之间设定的抵押权效力的说法中,错误的有:
A.开元公司与大发银行签订了抵押合同,但因未进行登记,故该抵押权不成立,大发银行应与中原公司同等受偿,不存在先后问题
B.开元公司与大发银行签订了抵押合同,虽然未进行登记,但已经办理了公证手续,故该抵押权成立,所以应该就在建工程和东北亚银行平等受偿
C.开元公司与大发银行签订了抵押合同,虽然未进行登记,但已经办理了公证手续,故该抵押权成立,只是不能对抗东北亚银行的抵押权,但优先于中原公司受偿
D.以上说法都不对
答案
参考答案:B,C,D
解析:[考点] 不动产抵押的生效要件
依照《物权法》第187条的规定,不动产抵押的设立以办理登记为其生效要件。本案中开元公司与大发银行的抵押未办理登记手续,则抵押权并未设立,大发银行对于开元公司的债权属于一般债权。依照债的平等性原理,得出该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