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和肖某是同事。王某因公出国,想用出国指标把家里的冰箱换成新的,就请肖某帮忙把家里的旧冰箱卖掉,碰巧肖某的表弟胡某刚从单位分到一单身宿舍,正想买一些便宜的家用电器。于是肖某就带着胡某找到王某,最后胡某与王某商定冰箱1000元出售,双方就此签订了一个买卖协议。第二天,胡某带着1000元来到王某家取冰箱,王某对胡某说冰箱里还有一些东西未吃完,过两天再来取,胡某就把1000元钱交给王某。不料当天晚上王某家失火,冰箱及一些家具全都烧坏。胡某得知消息后,要求王某退还他冰箱钱。王某声称胡某已给了钱,冰箱就算是胡某的了,虽然冰箱胡某没有拿走,不幸被火烧坏,那也是天灾人祸,损失只能由胡某自己承担。胡某则称钱虽然给了,但王某并未把冰箱交付给他,所有权也没有转移,王某必须把钱退还给他。双方争执不下。胡某无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退还他的冰箱钱。 请问:1.本案应如何处理 2.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