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教育局按惯例组织全市小学毕业班会考,会考成绩作为学生升入初中学习的入学依据。学生杨某分数离镇重点中学分数线只有一分之差,要入该学校须交8000元。杨某认为成绩有误,书面要求某镇教管会予以核查。镇教管会告知的分数与学校通知的相同。随后,杨父找到某市教育局,教育局答复的成绩也与原成绩相同,并拒绝杨某又提出的要查考卷的请求。杨某遂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市教育局拒绝履行法定职责,请求法院令被告对其会考试题批卷情况给予核查。下列处理意见适当的是()。
A.法院不应受理此案,因为教育局的拒绝行为既未侵犯杨某的人身权,也未侵犯其财产权
B.法院不应受理此案,因为教育局的拒绝行为既未侵犯杨某的人身权,也未侵犯其财产权
C.根据《教育法》第42条关于受教育者享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的权利的规定,被告拒绝查卷的行为侵犯了杨某的受教育权
D.原告仍可以就读于其他中学,其受教育的权利并未受到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