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经后期,量少,色淡红,质清稀,无血块,小腹隐痛,喜热喜按,腰酸无力,辨证为()
A.虚寒
B.血虚
C.气虚
D.血寒
E.气滞
参考答案:A
药品委托生产申报资料包括
A.委托方和受托方的《药品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B.委托方《药品GMP证书》复印件
C.委托生产合同
D.委托方对受托方生产:和质量保证条件的考核情况
E.委托生产药品拟采用的包装、标签和使用说明书或样品及色标
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 第一章 天皇 第一条 大日本帝国,由万世一系之天皇统治之。 第二条 皇位,依皇宗典范之规定,由皇族男系子孙继承之。 第三条 天皇神圣不可侵犯。 第四条 天皇为国家元首,总揽统治权,依本宪法规定实行之。 第五条 天皇依帝国议会之协赞,行使立法权。 第六条 天皇批准法律,命其公布及执行。 第七条 天皇召集帝国议会,其开会、闭会、停会及众议院之解散,皆以天皇之命行之。 第八条 天皇为保持公共之安全或避免灾厄,依紧急之需要,于帝国议会闭会期间,可发布代法律之敷令。此敷令应于下次会期提交帝国议会,若议会不承诺时,政府应公布其将失去效力。 ——《大日本帝国宪法》1889年(明治22年)2月11日 材料二: 我们合众国人民,为建立更完善的联盟,树立正义,保障国内安宁,提供共同防务,促进公共福利,并使我们自己和后代得享自由的幸福,特为美利坚合众国制定本宪法。 ——1787年《美利坚合众国宪法》序言 材料三: 第一章 总纲 第一条 中华民国由中华人民组织之。 第二条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 第三条 中华民国领土为二十二行省、内外蒙古、西藏、青海。 第四条 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 第二章 人民 第五条 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民国元年三月十一日公布 回答问题:
美国立宪的目的,四大基本原则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