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张某将一台笔记本电脑出卖给李某,并于2005年5月1日将该电脑交付给了李某,但是没有交付该机器的使用说明书。2005年7月1日因李某邻居家中失火导致李某家也被烧,结果电脑被毁。这一损失应当由谁承担?()

A.应当由张某承担,因为其没有按照约定未交付笔记本电脑的使用说明书,存在违约行为

B.应当由李某承担,因为张某没有按照约定交付使用说明书,不影响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

C.应当由张某与李某平均分担,因为双方都没有过错

D.应当由张某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李某的一部分损失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本题涉及买卖合同中的风险承担及公平责任的适用问题。依照《合同法》第142条的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交付之日起转移。本题中张某已将电脑交付给了李某,交付已经完成,风险应当由李某承担。至于张某未交付使用说明书,其行为构成违约,但该违约为轻微违约,依照《合同法》第147条的规定,未交付相关单证的,不影响风险的转移。至于公平责任,只适用于侵权责任,不适用于合同领域。故本题正确选项为B。

单项选择题
判断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