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甲公司因为向乙公司购买一批货物而签发了一张以丙银行为付款人的商业汇票。乙公司后来因为向丁公司租赁库房而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并且记载了"不得转让"字样。戊公司为汇票进行了保证,在汇票背书栏签注"若甲公司出票真实,本公司愿意保证。"请问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如果丁公司又将汇票背书给己公司,则己公司对乙公司不能进行追索

B.如果甲公司在丙银行付款前被宣告破产,则丙银行可以拒绝对汇票付款

C.如果丁公司请求丙银行承兑,丙银行注明"甲公司款到后付款",则视为拒绝承兑

D.乙公司转让票据后即退出票据债权债务关系

答案

参考答案:A, C

解析:根据《票据法》第34条: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A项正确。由于票据具有无因性,B项错误。该法第43条规定:付款人承兑汇票,不得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C项正确。持票人转让票据后并不退出票据关系,而是由债权人变为债务人,继续承担责任,所以D项错误。

单项选择题 A1/A2型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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