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甲开发商开发一处商品房,在建期间甲取得了预售许可。2011年2月2日,乙与甲签订了期房买卖合同,支付了50万元购房款。为防止开发商再转卖该房屋,同日,双方办理了房屋的预告登记。2012年4月4日,房屋建成可以办理房产证,但乙由于忙于考试复习一直无暇去房产部门办理登记手续。8月8日,甲开发商将该房屋出售与不知情的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在有效的预告登记期间,甲开发商虽然对于已经预告登记房屋无处分权,但由于负担行为无须行为人有处分权,故与丙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B.基于预告登记这一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在有效的预告登记期间,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乙同意,甲开发商处分房屋的,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

C.由于乙没有自房屋竣工后可以办理产权登记后的3个月内主张办理过户手续,因此,丙可以主张将房屋过户到自己的名下

D.乙可以要求甲开发商返还50万元购房款及利息,并可以请求甲开发商承担50万元的赔偿责任

答案

参考答案:C, D

解析:预告登记期间开发商对该房屋仍有处分权,因此,A选项错误。预告登记的是购房者对开发商的债权,而并非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因此,B选项错误。预告登记后,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本案中,可以办理不动产登记时间已过4个月,预告登记已失效,丙可以主张将房屋过户到自己的名下,故C选项正确。开发商甲一房二卖,对买受人乙构成欺诈,买受人乙有权要求双倍返还,故D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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