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民悦日化有限公司是深交所的一家上市公司。2005年10月,为扩大规模增进效益,该公司准备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票面总值共计3 000万元。其在向证监会报送的招股说明书中称,所募资金将用于环渤海地区的生产线新建,以此降低产品价格,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根据所给案例,回答第91至第96题。

民悦日化公司在公开发行新股的过程中,与大河证券公司签订了股票包销协议。该包销协议的内容符合《证券法》相关规定的是( )

A.双方协议包销期限为45日

B.双方协议,大河证券先留存新股2 000股,然后再公开发行剩余的股份

C.双方协议,新股采取溢价发行,价格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D.双方协议,大河公司应该在包销期满后向证监会备案股票的发行情况

答案

参考答案:A,C

解析: 本题考查关于证券包销的相关法律规定。
A选项,《证券法》第33条第1款规定,证券的代销、包销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九十日。民悦公司与大河公司约定证券包销期限为45日,符合法律规定。故A项符合题意,入选。
B选项,同法第33条第2款规定,证券公司在代销、包销期内,对所代销、包销的证券应当保证先行出售给认购人,证券公司不得为本公司预留所代销的证券和预先购人并留存所包销的证券。可见,该条明确禁止证券公司在出售之前先行留存股份。故B项不合题意,不选。
C选项,同法第34条规定,股票发行采取溢价发行的,其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承销的证券公司协商确定。民悦公司与大河证券的该项协议内容符合法律规定,故C项符合题意,入选。
D选项,同法第36条规定,公开发行股票,代销、包销期限届满,发行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股票发行情况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可见,:发行人为股票发行情况的备案义务人,故该项协议内容违反了《证券法》的规定,D项不合题意,不选;

单项选择题
多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