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根据设计要求,县发电厂应当建设储灰场用于防治粉煤灰的污染。在实际施工中,筹建单位却未予建设。在未经环境保护局验收批准的情况下,县发电厂于2003年1月开始生产。生产中产生的大量粉煤灰污染大气,导致周围居民患病。因此,居民们要求关闭该发电厂,县环境保护局作出了“发电厂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环保设施建设”的决定。但是,发电厂并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环保设施的建设。期限届满后,县环境保护局对发电厂作出了停止生产的处理决定,并处以罚款。对此,发电厂不服,以环境保护局越权行政为由,向县环境保护局的上二级主管部门提起行政复议。 请分析案例,回答以下问题: |
如果周围居民起诉发电厂,对发电厂环境污染侵权责任的认定,适用( )原则。
A.无过错责任
B.过错责任
C.公平责任
D.对等责任
答案
参考答案:A
解析:[考点] 环境污染侵权的归责原则 《民法通则》第124条规定,违反国 * * 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可见,环境民事责任是一种无过错责任。只要具备以下三方面条件就可认定应当承担环境民事责任:(1)必须有危害环境行为的存在;(2)必须有环境损害的事实存在;(3)危害环境的行为与环境损害的事实有因果关系,而无需证明加害方主观上存在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