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不定项选择

(三)某木制品公司甲与日本某商场订有一份木制品买卖合同。为了履行该合同,甲多方求购某种稀有木材,未果。正当交货时间临近时,本地某木材公司乙主动上门提出以高于市场平均价4倍的价格向甲公司出售相当数量的该种木材。甲公司迫于无奈,按乙提出的条件与其签订了合同。随后,甲乙双方各自履行了合同义务。两年后,甲公司更换了董事长,新任董事长提出这一合同的效力存在问题。

A.一方以欺诈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B.一方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的

C.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D.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

答案

参考答案:A,B,C

解析:解析:可撤销事由有以下:①欺诈。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②胁迫。③乘人之危;④重大误解。对合同性质的误解(如将保管作务赠与);对合同当事人的误解;对合同标的的误解。⑤显失公平。D选项属于无效合同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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