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中国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20条规定:“业主对房屋的住宅以及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请分析:

符合哪些条件被认定为专有部分?

答案

参考答案:专有部分,指在构造上能明确区分,具有排他性且可独立使用的建筑物部分。构成专有部分须具备三个条件:1.构造上的独立性,即“物理上的独立性”,从而能够明确区分;2.利用上的独立性,即“功能上的独立性”,可以排他使用;3.能够登记成为特定业主所有权的客体。

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