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不定项选择

下列在请求书中写明的使用外观设计的产品名称哪些是正确的()。

A.灭害灵

B.床上用品

C.手风琴

D.文具

答案

参考答案:B, C

解析:

解析:

《专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以及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等文件,并且应当写明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及其所属的类别。

《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三章211对使用外观设计的产品名称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其中指明应当避免使用下列名称:

(1)含有人名、地名、公司名称、商标、代号、型号或以历史时代命名的产品名称;

(2)概括、抽象的名称,如"文具"、"炊具"、"乐器"、"建筑物品"等;

(3)附有构造、功能或作用效果的名称;

(4)附有产品规格、数量单位的名称;

(5)以产品的造型或色彩命名的名称;

(6)省略写法的名称;

(7)以外国文字命名的名称;

(8)附有外观设计内容的名称。

本题中,A选项的"灭害灵"和D选项的"文具"分别属于前述第(3)项和第(2)项中列举的范围,故不能作为使用外观设计的产品名称。B选项中的"床上用品"虽然看起来属于概括、抽象的名称,但由于其指代的对象是床单、被罩、枕套等有限的几件产品,而且按照《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三章4212的规定可以作为符合单一性的一件申请提出,因此可作为产品名称。C选项中的"手风琴"简短、准确地表明了请求给予保护的具体产品,符合使用外观设计产品名称的要求。据此,答案为B、C。

选择题
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

某高校新建一栋办公楼和一栋实验楼,均为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办公楼地下l层、地上19层,建筑檐高82m;实验楼6层,建筑檐高22m。建设单位与某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

合同约定:

(1)电梯安装工程由建设单位指定分包;

(2)保温工程的保修期限为10年。

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一:总承包单位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办公楼采用1台塔吊、l台外用电梯;在七层楼面设置有自制卸料平台;外架采用悬挑脚手架,从地上2层开始分五次到顶。实验楼采用1台物料提升机;外架采用落地式钢管脚手架。监理工程师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的规定,要求总承包单位单独编制与之相关的专项施工方案并上报。

事件二:办公楼外用施工电梯与各楼层连接处搭设卸料通道,与相应的楼层接通后,仅在通道两侧设置了临边安全防护设施。地面进料口处仅设置安全防护门,且在相应位置挂设了安全警示标志牌。监理工程师认为安全设施不齐全,要求整改。

事件三:办公楼电梯安装工程早于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完,提前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总承包单位未参加。验收后电梯安装单位将电梯工程有关资料移交给建设单位。整体工程完成时,电梯安装单位已撤场。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总承包单位参与进行了单位工程质量验收。

事件四:总承包单位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还提交了《工程质量保修书》,其中保温工程保修期按《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的规定承诺保修5年。建设单位以《工程质量保修书》不合格为由拒绝接收。

事件四中,总承包单位、建设单位做法是否合理?本工程保温工程的保修期限应该为多少年?